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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诉讼后,法院会如何判定百思迪威教育产品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日期:2015-03-18] 来源:北京师范大学Highway学生课堂  作者:admin [字体: ]

1、购买盗版或复制教材来卖给学生为什么会被 处罚、定罪?
    
 版权是一项自动赋予的权利。创作者于完成作品并经任何形式公开发表后,即自动成为该作品的版权拥有者。 盗版教材或复印教材的行为本身就是侵权的,因为每一本正规出版物都应该受到版权保护。任何学校未经著作权人授权而以原版教材的价格卖给学生,都是违法行为;对于学生来说,这是欺诈学生的行为,也是违法的。 

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了在12种情况下,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这在法律上称为合理使用。其中第6种情况为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若学校复制教材后,以出版价格卖给学生,属于经营行为,不符合合理使用的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这一条件,已经构成了侵权。同时,学生作为教材的消费者,以正版教材的价格买到了劣质的复制品,公平交易权也受到了侵犯。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了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图书等8种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师范大学Highway学生课堂是百思迪威英语、百思迪威作文及百思迪威数学等系列教材的著作权人。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北京师范大学Highway学生课堂许可,将《百思迪威英语英语》、《百思迪威作文》、《百思迪威数学》等系列教材盗印或盗用,并向购买其产品的用户(学生)收取教材款,都属于严重侵犯了北京师范大学Highway学生课堂的著作权的行为。北京师范大学Highway学生课堂有权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

 

2、提起诉讼后,法院会根据什么来对百思迪威教育产品侵权人给予法律制裁?

北京师范大学Highway学生课堂作为《百思迪威英语英语》、《百思迪威作文》、《百思迪威数学》系列教材的著作权人,有权限制他人以营利为目的制作、出售其作品;并诉请法院判决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起诉讼后,法院会根据侵权人犯罪性质和案件标的额的大小,按照相关法律条款给予不同程度的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了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条规定了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人民法院处理前款申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至第九十六条和第九十九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对于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可以没收违法所得、侵权复制品以及进行违法活动的财物。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规定了以营利为目的,侵犯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规定了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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